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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20 20:47:01

穿七零,我靠彩虹屁当上万元户

穿七零,我靠彩虹屁当上万元户 碎碎 著

沈兰沈越

我立刻坐起来,眼神真挚得能拉丝。“我感叹我们沈家真是积了八辈子德,才能生出姐姐你这么好的女儿啊!你看看你这身段,这挺拔的,往那一站,跟咱村口那最争气的小白杨似的!再听听你这嗓门,洪亮!清脆!这说明啥?说明你中气足,身体好,以后指定是个长命百岁的有福人!

精彩章节试读:

现代言情题材小说《穿七零,我靠彩虹屁当上万元户》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,小说以主人公唐竹筠唐明藩晋王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,主要讲述的内容有:片刻之后,外面果然响起了丫鬟的声音:“就在这里。”门被打开,簇拥着大长公主而来的一众人便看到,唐竹筠正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……

《穿七零,我靠彩虹屁当上万元户》 第1章穿七零,**彩虹屁当 免费试读

我,乔妙妙,一个靠给人吹彩虹屁混饭吃的现代社畜,一觉醒来,

发现自己成了七十年代的娇气包小媳妇。正对着我唾沫横飞的,

是我那刚过门的便宜老公的亲姐姐,沈兰。“乔妙妙,你还真当自己是城里来的千金**了?

太阳都晒**了还不下床做饭,是想等我妈去床边伺候你吗?”她双手叉腰,

一双丹凤眼瞪得溜圆,气势汹汹,活像个斗鸡。我揉着发痛的额角,

看着眼前这间土坯墙、茅草顶的屋子,悲从中来。求生本能让我张开了嘴。“姐,

你可真是误会我了。”“我刚才躺在床上,不是因为懒,我是在感叹,是在敬佩!

”沈兰愣住了,眉头拧成一个疙瘩:“你感叹个啥?”我立刻坐起来,眼神真挚得能拉丝。

“我感叹我们沈家真是积了八辈子德,才能生出姐姐你这么好的女儿啊!你看看你这身段,

这挺拔的,往那一站,跟咱村口那最争气的小白杨似的!再听听你这嗓门,洪亮!清脆!

这说明啥?说明你中气足,身体好,以后指定是个长命百岁的有福人!

”沈兰的嘴巴微微张开,眼里的怒火被一层茫然覆盖。我再接再厉,下了猛药。

“尤其是你这双眼睛,又黑又亮,瞪人的时候都带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!

一看就是干大事的料!姐,我嫁到你们家,算是开了眼了!以后谁也别想欺负我,

因为我有你这么一个厉害的大姑姐罩着!”说完,我用闪闪发光的崇拜眼神,

一瞬不瞬地望着她。沈兰彻底傻了。她张了张嘴,憋了半天,脸都红了,

最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:“你……你有毛病吧?”1.沈兰骂骂咧咧地走了,

脚步明显比来时虚浮了不少。我长舒一口气,瘫回土炕上,开始盘算我的新人生。

原主也叫乔妙妙,是个城里姑娘,家里成分不好,为了避祸才嫁到了乡下的沈家。

男人叫沈越,是个当兵的,常年不在家。家里就一个老实巴交的婆婆,

和一个战斗力爆表的“小白杨”大姑姐沈兰。原主肩不能扛手不能提,娇气得要命,

在这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。我叹了口气,这开局,堪称地狱难度。不过没关系,我乔妙妙,

别的本事没有,一张嘴能把死人说活了。不就是七十年代么,彩虹屁这种跨时代的艺术瑰宝,

我就不信它征服不了你们这些朴实的劳动人民。我刚给自己打完气,房门又被推开了。

婆婆端着一碗黑乎乎的糊糊走了进来,脸上带着点讨好和畏惧。“妙妙,饿了吧,

先喝点粥垫垫肚子。”我接过来一看,就是一碗没几粒米,清汤寡水的苞谷糊糊。

原主的记忆里,对这饭是深恶痛绝。但我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,也顾不上那么多了,

仰头就喝了个精光。喝完,我把碗递回去,用我最真诚的眼神看着婆婆。“妈,太好喝了。

”婆婆愣了一下,局促地***手:“就是点苞谷面,不嫌剌嗓子就好。”“怎么会!

”我提高了音量,“妈,你这粥熬得简直是一绝!你看这火候,多一分则稠,少一分则稀,

刚刚好!这苞谷的清香被你完全激发了出来,喝下去从嗓子眼一直暖到胃里,

我感觉浑身的疲惫都没了!”婆婆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,眼神躲闪,

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。“哪……哪有那么好。”“当然有!妈,不是我吹,我从小到大,

没喝过这么有人情味的粥。这哪里是粥,这是你对我们沉甸甸的爱啊!

”婆婆的嘴角彻底咧到了耳根,她接过碗,乐呵呵地说:“喜欢喝,锅里还有,

妈再给你盛一碗去!”看着婆婆轻快的背影,我笑了。搞定一个。下午,

沈兰让我去河边洗全家人的衣服。足足一大盆,堆得像座小山。我抱着盆,

感觉自己的胳膊都快断了。沈兰跟在我身后,抱着胳膊,冷眼瞧着,

嘴角挂着一丝幸灾乐祸的笑。她就等着看我这个娇气包怎么出丑。到了河边,

已经有不**女在捶打衣服了。大家看见我,都露出了看好戏的神情。我找了块空着的石板,

把盆放下,挽起袖子。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,不就是用棒槌捶么。我学着旁边大婶的样子,

拿起棒槌,“砰”的一声砸在衣服上。用力过猛,水花溅了我一脸。

周围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。沈兰的嘴角撇得更厉害了。我不气不恼,抹了把脸,

转向旁边笑得最大声的王家婶子。“王婶,你可真厉害!”王婶的笑声卡在了喉咙里:“啊?

”“我刚才就看你洗衣服了,你看看你这力道,多一分不多,少一分不少,每一棒槌下去,

都精准地打在污渍上。而且你这节奏感,啧啧,

跟咱公社广播里放的《咱们工人有力量》一个调!太有气势了!”王婶被我夸得一愣一愣的,

手里的棒槌都忘了放下来。她旁边的李家嫂子也好奇地凑过来。我立刻转移目标。“李嫂,

你这件褂子可真好看,这颜色,多正的蓝啊,衬得你皮肤雪白。这料子也好,

一看就结实耐穿。你家男人可真有福气,娶了你这么个会过日子的巧手媳妇。

”李嫂被夸得心花怒放,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。“嗨,就是块处理布,不值钱。

”“嫂子你这就谦虚了,好东西还得有好眼光的人来挑。就像好马得有伯乐,

你就是你家那位的伯乐啊!”一时间,河边此起彼伏的捶打声都停了,所有人都围着我,

听我花式夸人。我从东家夸到西家,从衣服夸到棒槌,从头发丝夸到脚指甲。不出半小时,

整个河边的气氛就热烈了起来。王婶主动教我怎么捶衣服省力,

李嫂帮我搓洗最脏的领口袖口。等我洗完那一大盆衣服,胳膊是酸的,但心情是愉悦的。

我端着洗干净的衣服,哼着小曲往回走。沈兰跟在我身后,脸色铁青,一言不发。

她想看我笑话,结果我开了个个人表彰大会。这感觉,肯定憋屈坏了。回到家,

我把衣服晾在院子里的绳子上。婆婆看着干净的衣服,又是一阵夸。晚饭时,

饭桌上的气氛有点诡异。婆婆一个劲地给我夹菜,沈兰则埋头扒饭,

时不时用眼刀子剜我一下。就在这时,我那个只存在于记忆里的便宜老公,沈越,

背着个大包,风尘仆仆地回来了。2.沈越的出现,让饭桌上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。

他是个身材高大,皮肤黝黑的男人,五官端正,一身军装衬得他英挺不凡。

只是眉宇间带着一丝风霜和疲惫。“爸,妈,姐,我回来了。”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。

婆婆激动得站了起来,眼圈都红了:“阿越!你咋突然回来了?也不提前说一声!

”沈越放下包,憨厚地笑了笑:“部队给假了,想给你们个惊喜。”他的目光扫过我,

带着一丝陌生和探究。我知道,原主和他就领了个证,话都没说几句,他就归队了。

这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。我立刻站起来,脸上绽放出最灿烂的笑容。

“你就是沈越吧?欢迎回家!”沈越被我这突如其来的热情搞得一愣,

黝黑的脸庞泛起一丝不自然的红晕。“嗯,你是……乔妙妙?”“是我!哎呀,

你可算回来了!”我一边说,一边绕过桌子走到他身边,极其自然地伸手去接他手里的包,

“快坐下吃饭,赶了这么远的路,肯定饿坏了。你看你,都瘦了。”沈越下意识地想躲,

但我的动作太快,包已经到了我手上。他看着我,眼神里充满了困惑。根据原主的记忆,

她对这个乡下军人老公是百般看不上的,怎么会如此热情?我不给他思考的时间,

把他按在凳子上,又转身去厨房。“妈,还有饭吗?给阿越盛一大碗来!”婆婆哎哎地应着,

喜滋滋地去了。我则拿起桌上的水壶,给他倒了一大缸子水。“先喝口水润润嗓子。

”我把水缸子递到他面前,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。“你……你别忙了。

”沈越的声音有些干涩,显然很不适应。“这怎么叫忙呢?你是咱家的大功臣,是顶梁柱!

你在外面保家卫国,我们在家给你做好后勤工作,这是应该的!”我话说得慷慨激昂,

正气凛然。沈越端着水缸子,喝也不是,不喝也不是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
旁边的沈兰终于忍不住了,翻了个大大的白眼。“乔妙妙,你今天吃错药了?肉麻死了。

”我立刻转头看向她,一脸严肃地纠正:“姐,这怎么叫肉麻呢?这是尊敬!

是对我们最可爱的人民子弟兵发自内心的崇敬之情!”我转回头,目光灼灼地盯着沈越。

“你看看我们阿越,这一身军装穿在身上,多威风!这宽阔的肩膀,一看就充满了力量,

能为我们撑起一片天!还有这古铜色的皮肤,这是荣誉的象征,是太阳亲吻过的痕迹!

”“噗——”沈越刚喝到嘴里的一口水,直接喷了出来。他咳得惊天动地,脸涨成了猪肝色。

婆婆端着饭出来,吓了一跳:“阿越你咋了?”沈兰幸灾乐祸地拍着桌子大笑:“妈,

他被乔妙妙恶心到了!”我一脸无辜地帮沈越拍着背,

语气里充满了关切:“怎么这么不小心?是不是我说得太激动,让你也心潮澎湃了?

”沈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,只能拼命地对我摆手。那顿饭,

沈越吃得如坐针毡。我热情似火,不停地给他夹菜,嘴里的赞美之词就没断过。

从他的军姿夸到他的发型,从他的奉献精神夸到他的节俭品质。一顿饭下来,

沈越看我的眼神,已经从最初的陌生探究,变成了惊恐和迷惑。吃完饭,

婆婆和沈兰收拾碗筷。按照规矩,新婚夫妻要住一屋。我看着那间唯一的卧室,

和炕上那床大红色的喜被,心里有点发怵。虽然我是个现代灵魂,

但对着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,还是有点……紧张。沈越显然比我更紧张。他站在院子里,

同手同脚地来回踱步,就是不进屋。我深吸一口气,主动出击。我端着一盆热水走到他面前。

“阿越,忙了一天,泡泡脚解解乏吧。”沈越吓得往后退了一步,像是看到了什么洪水猛兽。

“不,不用了,我自己来。”“那怎么行!”我义正言辞,“你这双脚,

走过祖国的山山水水,踏遍了边防的每一寸土地,这是功勋卓著的脚!我作为你的妻子,

为你洗一洗,是我的荣幸!”说完,我不等他反应,蹲下身就要去脱他的鞋。

沈越“噌”地一下跳开了,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。“别!乔妙妙,你到底想干什么?

”他终于忍不住了,声音里带着一丝崩溃。我抬起头,一脸茫然地看着他。

“我没想干什么呀,我就是想关心你,照顾你。”“你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他憋了半天,

憋出这么一句。“以前?”我恍然大悟,然后露出一丝羞涩又懊悔的表情,

“以前是我不懂事,身在福中不知福。经过这段时间的深刻反省,

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阿越,我郑重地向你道歉。”我站起来,

对着他深深地鞠了一躬。沈越彻底懵了。他站在原地,手足无措,看着我,

眼神复杂得像一团乱麻。“我……我接受你的道歉。”他艰难地说。“谢谢你的宽宏大量!

”我立刻顺杆爬,脸上笑容灿烂,“我就知道,你是一个心胸像大海一样宽广的男人!阿越,

能嫁给你,真是我乔妙妙三生有幸!”沈越的脸又红了。他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

但最终只是挠了挠头,闷声闷气地说了句:“我……我去洗脚。”说完,

他逃也似的冲进了厨房。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,我露出了胜利的微笑。搞定第二个。

3.晚上睡觉成了最大的难题。这个年代的农村,条件简陋,家里就两间房,一个土炕。

婆婆和沈兰睡一间,我和沈越睡一间。我躺在炕的最里侧,

用那床大红喜被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。沈越则在炕的最外侧,离我八丈远,

僵硬得像一根木头。空气中弥漫着尴尬的气息。黑暗中,

我能清晰地听到他沉重而压抑的呼吸声。“那个……”我清了清嗓子,决定打破沉默,

“今天吓到你了吧?”沈越的身体明显一僵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闷闷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
“对不起啊,”我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,“我就是太激动了,你别往心里去。

”又是一阵沉默。“你……为什么变化这么大?”他终于问出了心底的疑惑。

“因为我想通了。”我叹了口气,开始我的表演,“以前我觉得,嫁到农村,吃苦受累,

是一件很委屈的事。但是来了之后我才发现,这里的人都那么淳朴,那么善良。妈心疼我,

偷偷给我煮鸡蛋。姐虽然嘴上厉害,但她干了家里最多的活。还有你,为了保卫国家,

常年不能回家。”我顿了顿,声音里带上了一丝哽咽。“我突然觉得自己特别渺-小,

特别自私。和你们比起来,我那点小情绪,算得了什么呢?所以我想通了,我要向你们学习,

做一个对家庭、对社会有用的人。”我说得情真意切,感人肺腑。连我自己都快要信了。

黑暗中,沈越的呼吸声似乎平稳了一些。“你能这么想,很好。”他低声说。“所以,

以后我会好好表现的!”我语气一转,又充满了活力,“你放心,我一定会成为你的贤内助,

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,让你在部队没有后顾之忧!

”沈越:“……”他好像又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激昂给噎住了。一夜无话。第二天,

我起了一个大早。婆婆和沈兰看到我从厨房端出早饭时,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。

虽然我做的只是简单的煮红薯和苞谷粥,但这对我这个“娇气包”来说,

已经是破天荒的头一遭。饭桌上,我故技重施,把沈越从头到脚又夸了一遍。

什么“睡姿都带着军人的刚毅”,什么“打个哈欠都充满了男性的阳刚之气”。

沈越全程埋头吃饭,头都不敢抬,耳朵尖红得能滴血。沈兰在旁边不停地翻白眼,

嘴里小声嘀咕着“妖孽”。吃完饭,沈越被队长叫去开会。

沈兰则给了我一个新任务——去自留地里拔草。沈家的自留地里种着几垄青菜和一片大豆。

经过前几天的雨,地里的杂草长得比庄稼还疯。这活儿不重,但烦人。

弯着腰在太阳底下干半天,能把人的腰给累断。我戴上草帽,拿着小锄头,

雄赳赳气昂昂地就去了。到了地头,我傻眼了。那草长得,密密麻麻,根本分不清哪是草,

哪是豆苗。我蹲下来,对着一株植物仔细研究了半天,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。这要是拔错了,

沈兰不得把我吃了?正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,隔壁地里的赵大爷扛着锄头过来了。

赵大爷是村里的老庄稼把式,种地一把好手。我眼睛一亮,救星来了!“赵大爷!

”我热情地迎了上去。赵大爷被我吓了一跳,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了警惕。“是妙妙啊,有事?

”“没事没事,”我笑得一脸灿烂,“我就是看您老人家这精神头,羡慕!”赵大爷:“?

”“您看看您,都这把年纪了,腰板还这么直,走起路来虎虎生风!这锄头在您肩上,

哪是锄头啊,这分明就是一把号令庄稼的权杖!”赵大爷愣了愣,随即咧开没牙的嘴笑了。

“你这女娃,嘴还挺甜。”“我这哪是嘴甜,我这是实话实说!”我指着他的自留地,

满脸崇拜,“大爷,您这地是怎么种的?您看看这葱,长得多精神,一根根跟士兵站岗似的!

再看看这韭菜,绿油油的,割了一茬又一茬,跟摇钱树似的!您这手,哪是庄稼手啊,

这是点石成金的金手指啊!”赵大爷被我夸得心花怒放,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了。

他放下锄头,背着手,颇为自得地说:“种地嘛,就那么点门道。”“大爷,您可别谦虚了!

”我赶紧凑过去,一脸求知若渴,“您就教教我呗,我刚来,啥也不懂。就说这拔草吧,

我看了半天,都分不清哪个是草,哪个是苗。”“这都分不清?”赵大爷来了兴致,

走到我的地头,弯下腰,指着一株植物,“你看,这个叶子圆的,是豆苗。这个叶子尖的,

是刺儿菜,得连根拔了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示范给我看。我赶紧拿出十二分的精神学习,

嘴里还不停地夸。“哇!大爷您太厉害了!您这眼睛,简直就是火眼金睛啊!”“这算啥。

”“这怎么不算!知识就是力量!大爷,您就是我们村里的活字典,是行走的农业百科全书!

”赵大爷被我哄得眉开眼笑,干脆撸起袖子,亲自下场帮我拔起草来。“你这地,

该松松土了。”“对对对,您说得太对了!我咋就没想到呢!还是您经验丰富!”“这豆子,

得追点肥了。”“是是是,大爷您简直是神农在世啊!”半个上午过去,

我地里的草不仅被拔干净了,土也松了,赵大爷还从家里拎了半桶粪水,帮我把肥都给施了。

我全程就跟在后面,递个水,擦个汗,嘴皮子都快磨破了。

等沈兰黑着脸来地里“视察工作”时,看到的就是一片清清爽爽,焕然一新的菜地。

以及旁边地里,正被我夸得找不着北,咧着嘴傻笑的赵大爷。沈兰的脸,当时就绿了。

4.沈兰的脸色跟调色盘似的,青一阵白一阵。她走到地头,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,

连根杂草丝都没找到。她不信邪地蹲下,捏了捏疏松的土壤,又闻了闻空气中淡淡的肥料味。

最后,她站起来,死死地盯着我,从牙缝里挤出一句:“你是怎么做到的?

”我擦了擦额头的汗,笑得一脸纯良。“都是赵大爷教得好!

”我指了指旁边还在回味无穷的赵大爷,“大爷心善,看我笨手笨脚的,就指点了我几句。

”沈兰的目光刀子似的射向赵大爷。赵大爷一个激灵,扛起锄头,脚底抹油地溜了。

“乔妙妙,你少给我来这套!”沈兰气得胸口起伏,

“你就是用你那套狐媚子功夫哄骗了赵大爷!”“姐,你这话说得可就冤枉我了。

”我一脸委屈,“我那是尊重长辈,虚心求教。再说了,赵大爷帮我,说明我人缘好,

这也是一种能力,对不对?”“你……”沈兰被我堵得哑口无言。她发现,每次想找我麻烦,

最后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,不仅没伤到我,还把自己憋个半死。这种无力感,让她抓狂。

下午,沈越的假期结束了,要归队。婆婆给他煮了二十多个鸡蛋,用布包得严严实实,

让他路上吃。沈兰也难得地没给我甩脸子,默默地帮他收拾行李。离别的情绪在小院里弥漫。

我站在一边,看着这一幕,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。沈越走到我面前,高大的身影笼罩着我。

“我走了。”他低声说,眼神有些复杂,“你在家,别跟姐吵架。”“放心吧。”我看着他,

认真地说,“我会和姐好好相处的。你也是,在部队要注意身体,按时吃饭,别太累了。

你不是一个人,你还有我们。”沈越的喉结滚动了一下,黝黑的脸庞在夕阳下显得有些柔和。

他“嗯”了一声,从口袋里掏出几张被汗浸得有些潮湿的票子和一些粮票,塞到我手里。

“这是我的津贴,你拿着,想买什么就买点。”我看着手里的钱,心里一暖。这个年代,

一个军人的津贴少得可怜,他却都给了我。我没跟他客气,把钱和票仔细收好。“谢谢。

”“我们是夫妻。”他丢下这句话,就背上包,大步流星地走了,背影决绝又挺拔。

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村口,心里忽然有点空落落的。沈越走后,

我的日子又恢复了和沈兰斗智斗勇的日常。但奇怪的是,沈兰对我的敌意,似乎减少了一些。

她虽然还是会给我派各种活,但不再是那种纯心刁难的。有时候看**得满头大汗,

还会不情不愿地递给我一碗水。我明白,沈越临走前塞钱给我的那一幕,她看见了。

在这个家,钱,就是最实际的地位证明。很快,秋收到了。这是村里一年中最忙的时候,

男女老少都要下地。我被分去割谷子。这可是个技术活,也是个力气活。我拿着镰刀,

学着别人的样子,弯着腰,一刀一刀地割。一天下来,我的腰都快断了,

手上也磨出了好几个血泡。晚上回到家,我连饭都不想吃,只想躺在炕上当一条咸鱼。

沈兰看了我一眼,什么也没说,默默地去打了盆热水,又从柜子里翻出一点盐。

“用盐水泡泡,明天能好点。”她把盆放在我脚边,语气硬邦邦的。我看着她别扭的样子,

心里一暖。“谢谢姐。”“哼,你要是明天干不动活,丢的也是我们沈家的人。

”她嘴上不饶人,却没有离开。我把手泡在温热的盐水里,刺痛感传来,舒服得我直哼哼。

“姐,你真好。”“闭嘴!”沈兰瞪了我一眼,“再油嘴滑舌,明天让你去挑大粪!

”我嘿嘿一笑,不说话了。我知道,这座冰山,已经被我融化了一角。秋收结束后,

村里要评选今年的劳动模范。这可是个***誉,不仅墙上会挂大红花,

还能奖励十斤布票和二十斤粮食。村里的妇女主任,也就是我之前在河边见过的王婶,

负责统计各家各户的工分,从中选出最突出的几个人。结果出来那天,整个村子都轰动了。

因为我的名字,赫然在列。虽然我的工分不是最高的,但我是进步最大的。

小说《穿七零,我靠彩虹屁当上万元户》 穿七零,**彩虹屁当上万元户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。

小说《穿七零,我靠彩虹屁当上万元户》 第1章 试读结束。

网友倚栏听风点评:看了这本《穿七零,我靠彩虹屁当上万元户》,我觉得我的智商受到了无比大的尊重,这是什么神仙剧情啊,每个人设都设计的特别好,到目前为止人设也没有崩,为作者大大点一万个赞!

网友悲喜皆因你点评:个人认为写的很不错了,创新的写法,不同以往现代言情写法,言语更加“现代化”一些,比较诙谐,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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